又見瞞報,但這次被曝出的,是一場4年前洪災的死亡人數瞞報。
2012年8月4日,受臺風“達維”影響,遼寧鞍山岫巖滿族自治縣普遍受災,當地通報稱死亡5人失蹤3人。但近日,“中國之聲”收到村民匿名寄來的死亡人員名單,稱當地政府瞞報,名單顯示,共有38人在岫巖“8·4洪災”中遇難,遇難者姓名、年齡、家庭住址等信息均被詳細地統計在內。
記者實地挨家挨戶核對,確認名單內容可信度極高。據可查的死亡人數,是通報數字的幾倍。
瞞報,本質就是人為作惡,是“次生災害”。瞞報死亡人數,更是對生命的敬畏匱乏:它是以封存真相的方式文過飾非,也完成了對遇難者被公共悼念機會的謀殺。對遇難者家屬而言,這也是二次傷害,因為它會阻滯國家救濟有效地對接救助。
而更令人詫異之處則在于,瞞報的是“自然災害損失”,而非生產安全、公共衛生兩大領域的事故致人傷亡情況。
通常情況下,我國一般的自然災害,都不涉及行政問責。在很多人看來,有些難以預知的自然災害帶來的損失,與官員并無顯見的關系,所以他們并無瞞報動力。
可就是這樣“沒必要也不可能”隱瞞的情況,依舊被岫巖當地瞞報了。依村民說法,對他們拿錢封口、不讓上報的有鎮政府領導、村干部,涉事村干部甚至為了瞞報,直接將遇難者背到山上“倒點汽油點著了”而不敢送往火葬場。果真如此,這瞞報絕非災情統計上的“不準確”,而是蓄意為之。
這場本不該瞞報的瞞報,究竟是誰制造的?如今瞞報事實和當事人還擺在那,順藤摸瓜查出真相,不難。依照《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》和《自然災害情況統計制度》,對因遲報、謊報、瞞報自然災害損失情況造成后果的,必須對其追責。還要追問,在村民沸反盈天的情形下,當地有關方面果真對瞞報毫無察覺,還是裝沒看到?
該查的不止是這些:死亡人數在30人以上,則為特別重大的自然災害,必須啟動四級應急響應。而當地瞞報是否因救災不力、有人玩忽職守,同時有無導致救災級別不匹配,也需要嚴查。很多時候,瞞報也是救災乏力的線索。
不追責瞞報,不足以告慰那些逝去卻“不具名”的生命;不追責瞞報,也無以儆效尤,更遑論讓瞞報盡早從災情發布和輿情應對的筐子里絕跡。
佘宗明(媒體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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